×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国税函〔2003〕950号
2003-08-14

政策法规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文 号】 国税函〔2003〕950号
【成文日期】 2003-08-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我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3年8月11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pdf

立即登录